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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纪实

2022-08-07 21:08:26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100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法官年均结案数连续多年超500件。这是案多人少的真实写照,也是宁夏法院高质量发展迫切亟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宁夏法院向外借助力、向内挖潜力,调思路、破常规、建机制、补短板,以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审判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2021年,宁夏法院法官年均结案257件,最多的法院达到598件。2022年上半年,宁夏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28%;结案同比上升20.21%;28个中基层法院有21个收案数同比下降,24个结案数同比上升;案件结收比同比上升15.95%。

聚焦决策引路 凝聚改革合力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决做到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请示汇报。2020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特别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为宁夏法院整合融合各方力量,深化诉源治理注入强劲动力。

好风凭借力。宁夏高院印发《关于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与诉讼衔接工作办法》,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召开全区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推进“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建设,67个人民法庭全部入驻调解平台,法庭入驻率实现100%。

近三年,宁夏法院先后与医疗、物业、银行、保险、金融、劳动等行业协会、行业调解委员会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广泛开展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对接特邀调解组织295个、特邀调解员1801人;织密基层解纷网络,积极参与无讼村(居)创建,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347个;诉前化解纠纷17.59万件,占全区民事收案总数的37.8%。

借助人财物统管的改革优势,宁夏高院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政法委、党委编办、检察院、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出台《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装备配置及日常办公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司法辅助队伍整体稳定。全区首批13个标准化人民法庭全部建成,基层基础建设提档升级。

聚焦指导实践 巩固改革成果

“以前法官人均收案559件,繁简分流也缺乏科学的甄别机制,简单的案子快不了,复杂的案子也精不了。随后,我们对繁简分流进行改革,实现了20%的速裁法官办理50%民事案件。”金凤区法院院长黑晓虎说。

近年来,宁夏法院通过力推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强化科技赋能等综合举措,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果,让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成为常态。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银川法院作为宁夏唯一的试点地区,出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5+1”方案,细化制度规范、完善配套保障,试点规则体系逐步健全,试点改革效能得到有效释放。

减去的是审判程序,增加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金凤区法院成立11个“1+1+1”速裁审判团队,完善“电子+人工”的速裁案件分流机制,对简单案件实行“门诊式”庭审,建立“执行指挥中心+诉执团队+普执团队”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将事务性工作集中办理,小标的额案件“简案快执”,大标的额案件“繁案精执”,执行工作一改往日落后局面,跃居全市法院第二。

“引入‘易判智慧执行管理系统’,可自动发起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个案查冻耗时缩短到3分钟,还可批量自动生成各类执行文书,完整率可达99%,仅从自动生成各类执行文书这一项工作来讲,就可节省三分之一的人力。”金凤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杨天成说。

宁夏高院因地制宜出台《关于推进全区法院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健全制度、搭建平台、发布目录、规范流程、争取经费五个方面全力保障全区法院开展审判辅助事务外包试点。联合邮政公司在全区五市建立诉讼文书集约送达中心,全面推行“跨域打印、集中封装、集约送达”模式,送达案件12.64万件次。

聚焦能力素质 夯实改革基础

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和能力,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院庭长办案,不仅可以产生示范指引效应,更多的可以带动团队,鼓舞士气。将在前,后面的兵怎么会不向前冲。”

金凤区法院副院长杜成军年均受理案件近600件,审结500余件,按照案件权重系数折算,每年收案占分管庭室一线法官平均数的80%,这位老院长是全院的标杆和榜样。

2019年6月,宁夏高院出台《关于加强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的落实意见》,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和类型要求,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办理机制,通过亲历审判一线,准确把握审判态势,发挥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

如今,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充分发挥“传帮带”,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已成为新常态。近三年,宁夏法院院庭长主办结案26.9万件,占结案总数的35.3%,示范标杆作用充分彰显。

感恩奋进新征程,建功立业新时代。

今年,宁夏高院制定印发《关于争做平安宁夏建设者的实施意见》《关于争做法治宁夏先行者的实施意见》《关于争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三地”法院建设战略目标,对宁夏法院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以维护“朗朗乾坤”、聚焦“急难愁盼”、办好“关键小事”的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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