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志男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部主任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近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指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反垄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国反垄断法以维护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秩序为宗旨,从立法上对不正当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日趋规范有序,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是反垄断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全年办结垄断案件109件、罚没金额4.5亿元,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485件、审结473件,附条件批准4件,有力促进了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反垄断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目前已开出多个过亿罚单。
这一系列重大举措充分表明我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有了更加科学的认知,逐步确立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彰显政府监管协调的治理地位,促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成熟完善,独特优越性进一步凸显,为坚定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经济发展道路提供了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
反垄断是实现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根本保障。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又重申了这一重大论断。当前,共同富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这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党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如何在新发展阶段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促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会议指出,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这充分说明国家政策重点已从促进市场效率向促进社会公平转变。公平问题既是老百姓关心热议的民生问题,也必然成为国家政策制定的导向问题,因为不公平的经济竞争、企业过大的影响力、市场发展环境的恶劣无一不在限制社会持续发展,扩大贫富差距,阻碍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反垄断为公平竞争和创业创新提供良性发展空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平竞争与创业创新的良性互动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垄断会带来排除限制竞争、抑制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一系列负面影响;资本无序扩张、平台野蛮生长则使相关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被过度推高。如果某一产业被同一资本实际控制,则必然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抑制创新、打压中小企业的不良恶果。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的存在和发展使市场发展缺少活力,尤其不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有悖于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指导,严重损害整个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近年来,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势必增加中小微企业的不公正待遇,损伤中小微企业投资者的热情和积极性,对其今后发展前景造成影响。而随着反垄断的推进,势必催生多行业出现细分化的行业竞争,促进行业内部竞争格局的形成,迎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春天。
可见,强化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力度,是促进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打好“十四五”开局之年攻坚战的重要战略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