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决打击违反法律秩序行为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是广西陆川县古城镇燃气送气工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最迟也是在本世纪初,就一直做起煤气送气工,并办有许可证。直到2017年,有关单位通知我们,为了整顿市场,吊销以前的证照,重新办证。当我们去领取申请表,想继续办证时,却告知我们古城镇的经营权被陈军买断了,不再审批。陈军在形成了垄断经营后,就开始一步步独占煤气市场之路。仅举下列几例说明:
江业民事件:2018年1月5日,江业民同他儿子去廉江市河唇镇拉农户散装煤气,回到盘龙大队乌泥田村时,原陆川县古城派出所副所长杨XX和陈军带领一帮闲杂人员进行非法抢劫,把他儿子打伤,当时有村民作证,并有拨打110报警。
陈家春事件:2018年5月16日上午11点,煤气送气工陈家春从古城盘龙村拉一瓶煤气,正常行驶至古城楼脚村丰富坪村时,被陈军雇佣闲杂人员从后面撞倒,昏迷在地上,后陈家春在古城镇卫生院治疗了几天,并报有110。
2018年1月,陈家春交了保护费1000元给陈军,陈军当时说,如果不按他定下的规矩去做,这1000元就没收,并威胁此次交易是自愿的,不是被强迫的,有收据为证。
2017年11月18日,原陆川县市容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吕XX、原股长陈XX、原陆川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陈XX和陈军及一群闲杂人员,在古城亚帝杂货店砸门而入,非法抢走了4瓶煤气,有视频可见。
在2018年农历12月25日,原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冯XX、原陆川县古城派出所副所长杨XX、民警谢XX以陈军占有一证(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借口,暴力执法,他们对陈家春爱人黄华(患高血压)暴力执法,致使黄华被他们打倒,昏迷了一天一夜。他们非法搜查黄华店内所有东西,并拿走了6瓶家用煤气、进货单和一张高血压药书。黄华当时被打倒后,他们不准任何人救治,如果救治就是违法。最后陈家春回来拨打了110报警才得以解救。在陆川人民医院抢救时,陈家春和一同来照顾其母亲的女儿也被带上手铐。家里亲属找了两天,没有任何音信,相关部门他们互相推诿,表示不知道。后来在陆川县城新洲派出所的拘留所找到陈家春和他女儿,最后陈家春被拘留了15天,没收几百元现金和手机一部,并对陈家春黄华的女儿开出拘留5天的处罚通知。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没有出示相关证件及搜查证的前提下,非法搜查,并暴力执法,导致黄华受伤,对陈家春百般恐吓,捏造事实、非法拘留。
谢桂礼事件:2017年11月18日,陈军在陆落村村路,带领古城派出所干警2名及闲杂人员12人,非法连人带车一起扣押了谢桂礼和车上的165瓶煤气,在被扣押回派出所后,陈军狠狠地对谢桂礼说:“你以前不认识我陈军,现在给你点颜色看看。”此次非法抢走煤气165瓶。2019年3月1日上午7点10分,在陆川县良田镇车田村,陈军勾结良田交警中队某人,非法抢走送气工谢桂礼6瓶家用煤气,谢桂礼被带上手铐,押送到良田派出所拘留5天。
2018年4月30日,陈军带一群闲杂人员约30人,和古城派出所副所长杨XX,在盘龙大陂村路非法抢走谢桂礼、陈家春、陈为贵共121瓶散装煤气。
伍世辉事件:2018年12月26日,陈军勾结陆川县城管大队、城北交警中队队长廖XX以及一群闲杂人员,在古城镇中心小学路口被陈军开车直接撞上,非法抢走煤气22瓶,车辆和人被扣压在清湖派出所。在派出所期间,被禁止喝水和吃饭12个小时,当时伍世辉表示头晕、血压极高时,他们都说伍世辉是装的。此事已交1万元给陆川县城北交警中队,当时使用微信转账,可查转账记录。
2019年2月2日,陈军在良田镇车田桥带领良田交警中队某人,以查车为名,非法抢走伍世辉煤气20瓶。此事已交1万元,当时使用微信转账,可查转账记录。
确认广西陆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前市容市政局)垄断陆川县古城燃气市场结果事实清楚、明确,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分割销售市场,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造成广西陆川县古城镇陈家春(身份证号码452527196711083974)、谢桂礼(身份证号码452527197507163971)、伍世辉(身份证号码452527196912134010)经济财产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
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及良田派出所、良田交警中队、陆川县城北交警中队,参与市政局违法乱政垄断市场侵犯农民百姓合法权益,陆川县公安局有负责任,消除垄断带来的后果,而不是消极态度不作为,这样有损人民公安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现我们特向相关部门求助,希望能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取缔非法垄断、扫黑除恶、清除保护伞,还我们一个公道,赔偿我们的损失,以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万分感谢!
此致